青田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青田县位于浙江省东南部,瓯江中下游。地理坐标为北纬28°08’,东经120°17’。东接温州,南连瑞安、文成,西临丽水、景宁,北靠缙云。全县有23个乡,10个镇,总面积2493平方公里,人口48.7万。青田属山地丘陵地貌和亚热带季风气候区,温暖湿润,四季分明,年平均气温为18℃。境内溪谷纵横,烟江秀丽,山峦连绵,奇峰挺拔,自然风景资源丰富,人文景观星罗棋布,相映生辉。最为突出的是“一江二石”。一江,指贯穿青田全境的瓯江;二石,指省级著名风景名胜区石门洞和历史悠久、闻名中外的青田石雕。青田之享有盛名,更因它创造了灿烂的石雕文化。很早以前,青田就有女娲补天遗石下凡变成石雕石的传说。1500多年前,青田人开始认识它,利用它。从此,青田石雕从无到有,从衰到盛,从国内到海外,从单一工艺到艺术精晶,似一条艺术长河,闪耀着一代代艺人们的智慧之光,从古奔流到今。青田又是著名侨乡。青田人侨居国外已有300多年历史,有18万华侨分布在世界70多个国家,且在逐年增加,2000年,全县就有3万人领取护照,1万多人出国定居。近几年来,国际贸易不断扩大,年出口贸易额达30亿美元。全县私人外汇储蓄高达3亿美元,捐助家乡建设累计人民币1亿多元,为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。独具特色的华侨文化为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增添了绚丽缤纷的色彩。